为确保第十四届海峡论坛安全顺利举行,根据《通用航空器飞行管制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本通告适用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等有人驾驶航空器;无人机、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;热气球、飞艇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孔明灯、大型风筝等空飘物的临时性管理。
二、未经依法审批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本市思明区、湖里区、集美区行政区域内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。因应急救援、气象探测、人工影响天气以及第十四届海峡论坛宣传等活动,确需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的,应按照规定及时报请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(值班联系电话:13656009357)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。
三、公安机关将会同民航、气象、体育等部门依法落实相关安全管理监督责任,可要求相关单位、人员对其管理、使用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予以临时封存。必要时,可依法采取临时封存措施,对有关起降点和升放点予以临时关闭。对违反通用航空器飞行管制等违法行为,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。
四、本通告的实施期限为2022年7月12日0时至2022年7月13日24时。
厦门市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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